新泰市金斗中学根据《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制定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9日发布招生工作安排,做好招生前的宣传解释工作。
8月10日8:00—13日18:00,学生网上采集信息和报名。
8月18日—24日,学校对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在线初审、复审、录取。
8月25日,学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早8:00后)。
8月27日,学校发布新生名单。
9月2日,新生入学。
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初中:符合在我校学区就读条件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招收寄宿生)。
(二)招生范围
初中:铁路以东,青云路以南,平阳河以西;青龙路以南,新兴路以东,铁路以西的青云街道所辖区域。
(三)类别界定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需100%产权,下同)均在我校学区内且在房产地址实际居住的,报名类型选择“城区户籍,房户一致”。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户籍,在我校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和房产不在同一学区的,报名类型选择“城区户籍,房户不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学区内户籍、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长期居住在我校学区,报名类型选择“城区户籍,城区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从出生落户到入学,和父亲(或母亲)户口一直落在(外)祖父母家且中间没有发生户口迁移(三代一直未分户),并且为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且与(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我校学区,报名类型选择“城区户籍,祖孙三代同户同住”。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我校学区内有房产且长期居住。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我校学区内购买商住房且长期居住的,同时提供在我校学区内经商的证明材料的,报名类型选择“非城区户籍,城区有房”。
5.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实际在我校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在我校学区内长期居住务工的。确因受我校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统筹安排到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就读。报名类型选择“非城区户籍,城区无房”。
三、招生办法
(一)信息采集和报名(初中:8月10日8:00—8月13日18:00;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型,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报名。请家长用自己的手机号进行注册,用别人的手机号注册会收不到学校推送的信息!具体办法见“新泰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指南”。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生需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和报名。
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合法有效。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情节严重的,交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处理。经落实,确实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安排在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排序依据,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和报名即可。请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3.家长的报名账号是招生过程中接收学校推送的招生信息和招生结果的唯一渠道,请家长确保用自己的手机注册账号。不建议家长通过社会人员代为报名。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
4.信息采集阶段至提交报名之前,学生家长可以对本人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一旦提交报名,所有信息将无法更改。请反复检查,确认正确后再提交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还须及时关注学校发布的信息。
5.请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完成整个报名流程并提交报名,逾期系统会关闭报名端口。
(二)学校审核确认(2024年8月18日—8月24日)
学校对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大数据比对结果和学生上传的相关材料确定“录取批次”或标记“初审不通过”。
(三)招生录取
2024年我校计划初中招生700人。按照“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中五种情况为顺序分批进行录取。当招生计划在某一批次已招满,将不再招收下一批次对象。当某一批次招满,仍有剩余学位但少于下一批次报名人数时,剩余学位可以用摇号方式确定。剩余批次的学生视情况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对录取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四、报到入学
新生8月27日可在新泰市金斗中学微信公众号查询分班情况,关注报到须知事宜。9月2日新生入学。
咨询电话:18264800398
新泰市金斗中学
2024年8月8日